总制造成本

总制造成本是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商品所产生的成本总额。然后可以用两种方式定义该术语,即:

  • 该成本的全部金额在报告期内计入费用,这意味着总制造成本与所售商品的成本相同;或者

  • 此成本的一部分从该期间的费用中扣除,部分成本分配给该期间生产但未出售的商品。因此,总制造成本的一部分可以分配给库存资产,如资产负债表所述。

该术语的更常用用法是总制造成本遵循第一个定义,因此在报告期内计入费用的金额也是如此。对于这种情况,总制造成本的计算如下:

  1. 直接材料。将期间内的物料采购总成本与期初存货成本相加,然后减去期末存货成本。结果是该期间发生的直接材料成本。

  2. 直接人工。汇总该期间发生的所有直接制造劳动的成本,包括相关的工资税成本。结果是直接人工的成本。

  3. 高架。汇总该期间发生的所有工厂间接费用的成本。其中包括生产工资,设施租金,维修和保养以及设备折旧等费用。

  4. 将前三个步骤得出的总数相加,得出总制造成本。

如果我们使用第二种定义,则此成本的计算有些不同,在第二种定义中,某些成本可能分配给生产但未出售的商品。在这种情况下,请使用以下步骤(假设使用标准成本核算):

  1. 为生产的每个单元分配标准材料成本。

  2. 为生产的每个单位分配标准直接人工成本。

  3. 将该期间的所有工厂间接费用成本汇总到一个成本池中,然后将该成本池的内容分配给该期间生产的单位数量。

  4. 售出一个单位时,应从已售商品成本中扣除相关的标准物料成本,标准直接人工成本和分配的工厂间接费用。

注意:如果销售的单位数超过一个期间的生产量,则将从上一期间分配给库存的成本记为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出售的商品成本将高于该期间产生的总制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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