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常损失
特殊损失是具有以下特征的业务交易引起的损失:
该交易被认为是非常不寻常的
交易应该很少发生
交易并非来自经营活动
非凡损失的一个例子是在地震少见的地区因地震造成的破坏,或在龙卷风发生率较低的地区因龙卷风造成的破坏。另一个特殊损失的例子是由于外国政府的没收而导致公司资产的损失。相反,在霜冻危害相对普遍的地区,对农作物的霜冻危害将不属于特别损失。
经常性亏损在损益表中作为单独的项目报告,扣除税款后以及经营结果之后。这样,可以更清楚地了解损失对报告的财务业绩和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与企业的非经常性收益相比,非经常性的损失要多得多,因为企业有动力在经营业绩之外报告这些损失,以使经营业绩看起来更好。相反,为了使公司的业绩看起来更好,也有动机在经营业绩中包括非凡的收益。
如果非常损失对企业的财务业绩不重要,通常可以将损失汇总到损益表中的其他行项目中。
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不再将交易分类为非常损失,并且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也不再允许将其分类为超常损失(而是假定其已包括在经营业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