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效生产单位

等效生产单位是一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应用于在制品库存的术语。考虑到该期间内尚未完成的项目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间接费用的数量,这是公司理论上可以生产的项目完成的单元数。简而言之,如果正在处理100个单位,但是您仅花费了40%的处理成本,那么您将被视为拥有40个等价的生产单位。

等效单位是一种成本会计概念,用于过程成本核算中以进行成本计算。从操作的角度来看,它没有任何意义,对于过程成本计算以外的其他任何类型的成本推导也没有用。

通常将直接物料和所有其他制造费用的等效生产单位分开列出,因为直接物料通常是在生产过程开始时添加的,而所有其他成本则是随着物料在生产过程中逐渐起作用而产生的。因此,直接材料的等效单位通常高于其他制造费用。

在将成本分配给同等的生产单位时,通常将初始库存加上新购买的加权平均成本分配给直接物料,或者将库存中最旧的库存成本(称为先进,先出或FIFO,方法)。两种方法中最简单的是加权平均法。 FIFO方法更准确,但是额外的计算并不代表良好的成本效益折衷。仅当成本在各个期间之间有较大差异时才考虑使用FIFO方法,以便管理层可以看到成本趋势。

等效生产单位示例

ABC International的生产线生产大量绿色小部件。在最近的会计期末,ABC仍在建设1000个绿色小部件。绿色小部件的制造过程要求在过程开始时将所有材料发送到车间,然后在认为小部件完成之前添加各种处理步骤。在此期间结束时,ABC承担了完成1,000个绿色小部件所需的人工和制造间接费用的35%。因此,有1,000个当量单位的材料和350个当量单位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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