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型租赁会计

在销售型租赁中,假定出租人实际上是在向承租人出售产品,这要求确认出售中的损益。因此,这导致在租赁开始日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 终止确认资产。出租人终止确认相关资产,因为假定已将其出售给承租人。

  • 确认净投资。出租人确认租赁的净投资。这项投资包括以下内容:

    • 尚未收到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 租赁期结束时标的资产残值的担保金额的现值

    • 租赁期结束时标的资产残值的无保证额的现值

  • 确认损益。出租人确认由租赁引起的任何销售损益。

  • 确认初始直接费用。如果基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存在差异,则出租人将任何初始直接成本确认为费用。如果标的资产的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则应将初始直接成本递延,并将其计入出租人在租赁中的投资的计量中。

此外,出租人必须在租赁开始之日后考虑以下项目:

  • 利息收入。租赁净投资产生的持续利息。

  • 可变租赁付款。如果有任何可变租赁付款未包含在租赁的净投资中,则在与触发付款的事件相同的报告期内将其记录在损益中。

  • 减值。确认租赁净投资的任何减值。

  • 净投资。通过增加利息收入并减去在此期间收取的任何租赁付款额来调整租赁净投资的余额。

如果此类租赁在租赁期限届满前终止,则出租人必须测试租赁的净投资是否存在减值并在必要时确认减值损失。然后将租赁中的净投资重新分类为最合适的固定资产类别。重新分类资产按应收租赁账款及剩余资产之账面值之和入账。

租赁期结束时,出租人将其在租赁中的净投资重新分类为最合适的固定资产帐户。


$config[zx-auto] not found$config[zx-overlay] not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