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成本法

成本法概述

当投资实体进行投资且该投资具有以下两个条件时,该投资者使用成本法核算该投资:

  • 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无重大影响(通常被视为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股份的20%或更少)。

  • 该投资没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

在这种情况下,成本法要求投资者以其历史成本(即购买价)对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此信息在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上显示为资产。

一旦投资者记录了初始交易,就无需进行调整,除非有证据表明投资的公平市场价值已降至记录的历史成本以下。如果是这样,则投资者将已记录的投资成本记入其新的公平市场价值。

如果有证据表明公平市价已超过历史成本,则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不允许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这是记录投资的高度保守的方法。

其他成本法规则

除上述要点外,以下会计规则也适用于成本方法:

  • 如果被投资单位支付股利,则投资者将其记录为股利收入。对投资账户没有影响。

  • 如果被投资方有未分配的收益,则它们不会以任何方式出现在投资者的记录中。

会计核算的另一种方法是权益法。权益法仅在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鉴于成本法只要求初始记录和定期检查减值,因此用成本法比权益法核算投资要容易得多。

成本法范例

ABC International以1,000,000美元的价格收购了Purple Widgets Corporation 10%的股份。在最近的报告期中,Purple确认了100,000美元的净收入,并发出了20,000美元的股息。根据成本法的要求,ABC记录其初始投资1,000,000美元,以及其在20,000美元股息中的10%份额。 ABC不会进行任何其他输入。


$config[zx-auto] not found$config[zx-overlay] not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