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实体
单独实体概念指出,我们应始终分别记录一家企业及其所有者的交易。否则,存在很大的风险,即两者的交易将混合在一起。例如:
- 所有者不能从企业中删除资金,而不能将其记录为贷款,补偿或股权分配。否则,所有者可能会购买某些东西(例如房地产),并将其留在公司的账簿上,而实际上,所有者将其视为个人财产。
- 所有者不能将资金扩展到企业,而不能将其记录为贷款或股票购买。否则,未记录的现金将出现在业务中。
- 业主是建筑物的唯一投资者,并安排从该建筑物经营其业务,以换取每月的租金。企业应将此付款报告为费用,所有者应将其报告为应税收入。
单独的实体概念对于确定企业的真实获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很有用。它还应应用于企业的运营部门,以便我们可以为每个部门分别确定相同的信息。这种概念在部门一级更难以应用,因为倾向于将公司费用分配给每个子公司。这使得在运营部门一级确定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变得更加困难。
陈述了用于单独实体的会计政策和程序后,应始终遵循这些政策和程序;否则,在属于所有者或单独实体的交易方面将仍然存在灰色区域。
如果对企业有法律判决,则单独实体概念也很有用,因为所有者不希望个人资产与企业资产混在一起,因此会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