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估模型

重估模型使企业可以选择以其重估金额携带固定资产。重估后,账面价值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后续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在这种方法下,必须继续以足够固定的时间间隔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以确保账面价值在任何时期都不会与公允价值有重大差异。此选项仅在国际财务报告标准(IFRS)下可用。

一些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可能会非常不稳定,因此每年至少需要重估一次。在大多数其他情况下,IFRS认为每三至五年进行一次重估是可以接受的。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时,有两种方法可以处理自上次重估以来累积的任何折旧。选择是:

  • 通过按比例重新计算累计折旧额,强制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于其新重估的金额;或者

  • 从新重估资产的账面总值中消除累计折旧。此方法是两种替代方法中的一种。

由合格的评估专家使用基于市场的评估来确定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资产具有特殊性质,无法获得基于市场的公允价值,则使用替代方法得出估计的公允价值。这种方法的示例是使用折现的未来现金流量或资产重置成本的估计。

如果选择使用重估模型,并且重估导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增加,则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并将其累积在权益中,称为“重估盈余”。但是,如果该增加抵消了先前在损益中确认的同一资产的重估减少,则将损益的重估收益确认为先前损失的程度(从而消除损失)。

如果重估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则确认损益的减少。但是,如果该资产的重估盈余中有贷方余额,请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的减少额以抵消贷方余额。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减少会减少已计入权益的任何重估盈余。

如果终止确认固定资产,则将任何相关的重估盈余转入保留收益。转移到保留收益中的盈余金额是基于资产原始成本的折旧与基于资产重估账面价值的折旧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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