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标准时间

允许的标准小时数是一个会计期间内应使用的生产时间数。它是基于实际生产的单位数量乘以每单位的标准小时数得出的。该概念最常用于要生产大量单元的制造操作中,要获得利润,就必须密切注意生产小时数。

每单位的标准小时数是根据劳务路线得出的,劳力路线是制造单位所需的正常时间的汇总。人工路由包括生产过程中预期的正常低效率,例如机器设置的停机时间,休息时间以及分配给报废或返工的设备所花费的时间。由于此计算是从许多估计中得出的,因此,所允许的标准小时数实际上只是实际发生情况的一个近似值。

允许的标准小时数的概念通常是基于对产品生产所需时间的合理估计(有时称为“ 可达到的标准)。但是,某些组织更喜欢使用理论标准,只有在没有废品,没有设置效率低下,没有中断,没有返工等完美条件下才能达到这些标准。如果公司使用的是理论标准,则允许的标准小时数的计算量将减少,这意味着该数字与实际允许的小时数之间可能存在不利的差异。

作为允许的标准时间的示例,ABC International在四月份生产了500个绿色小部件。劳务路线规定,每个单元应需要1.5个小时的劳力才能生产。因此,允许的标准小时为750小时,计算方法是将500单位乘以每单位1.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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