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有价证券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一种具有固定或可确定的付款额且具有固定到期日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并且主体具有持有该到期日的能力和意图。持有至到期类别不包括该实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或作为贷款或应收款的金融资产。最常见的持有至到期证券是债券和其他债务证券。普通股和优先股没有到期日,因此不能归类为持有至到期证券。

如果主体在当前财政年度或前两年内出售或重新分类的金融资产的金额超过其在到期日之前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数量,则不能将其分类为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本质上,假设是这样的组织无法在其到期日之前持有投资。该限制不包括非常接近到期日或资产的赎回日期的重分类,以至于市场利率的变化不会对资产的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该实体已实质上收集了所有原始本金的资产,或由实体无法控制的孤立事件导致的事件。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成本在持有期间不调整为公允价值;这样做没有任何意义,因为(顾名思义)持有人打算保留所有权直到投资的到期日,届时将赎回投资的面值。

本文所述的解释和规则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框架内进行了描述。

类似条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也称为持有至到期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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