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经营资格
持续经营的原则是,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否则您假设业务将在未来继续。审计师检查公司的会计记录时,有义务审查其持续经营的能力;如果评估是对公司未来的继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问(定义为下一年),则对公司财务报表的意见必须包含持续经营资格。该声明通常在审计师意见段落之后的单独解释性段落中提出。
审计师没有遵循特定的程序即可得出持续经营的意见。相反,此信息是从执行的所有其他审核程序的总和中得出的。潜在的持续经营问题的指标是:
负面趋势。可能包括销售下降,成本增加,经常性亏损,不利的财务比率等等。
雇员。主要管理人员或熟练员工的流失,以及罢工等各种类型的劳动困难。
系统篇。会计记录保存不充分。
合法的。针对公司的法律诉讼,其中可能包括与违反环境法律或其他法律有关的未决责任和处罚。
知识产权。关键许可或专利的丢失或到期。
业务架构。该公司已经失去,无法替代主要客户或主要供应商。
融资方式。该公司拖欠贷款或无法找到新的融资。
如果管理者有计划解决问题,则可以减轻管理者的持续经营资格。如果存在这样的计划,则审计师必须评估其实施的可能性,并获得有关该计划最重要要素的证据。例如,如果首席执行官宣布将向公司提供贷款以弥补预计的现金短缺,则举证事项可能被视为期票,其中首席执行官有义务向公司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
持续经营资格是放贷人非常关注的,因为它是公司无力偿还债务的主要指标。一些贷方在其贷款文件中指定持续经营资格将触发所有剩余贷款支付的加速。贷方通常仅对向已从其审计师获得对其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的企业贷款感兴趣。
正在考虑颁发持续经营资格的审核员将事先与管理层讨论该问题,以便管理层可以制定恢复计划,该计划可能足以阻止审核员颁发资格。因此,持续经营资格是一个主要问题,但是您将有机会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有可能阻止审计师发布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