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将利息成本资本化

资本化利息是为了更完整地了解与资产相关的总购置成本,因为实体在资产的购置和启动阶段可能会产生大量的利息支出。主体在进行使资产达到指定状态和地点所需的活动的期间,应将利息费用计入资产购置成本。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应为该资产发生支出期间的金额。

资本化利息成本并不总是必要的。这样做的最佳状态是资产需要大量支出和大量建设时间,从而积累了大量的利息成本。但是,如果存在与资本化利息成本相关的大量额外会计和管理成本,并且附加信息的收益微乎其微,则不必将其资本化。

会计应将以下资产的相关利息成本资本化:

  • 为实体自己使用而建造的资产。

  • 供应商为实体建造的资产,已经支付了定金或进度付款。

  • 拟作为离散项目构造的待售资产(例如游轮)。

  • 投资者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在这种投资中,被投资方正在开展活动以启动其主要业务,并正在使用资金来购买这些业务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要资本化的利息成本是基于对被投资方的投资,而不是被投资方的基础资产。

你应该 不是 将以下资产的关联利息成本资本化:

  • 已经使用或准备用于预期用途的资产。

  • 未准备使用的资产。

  • 实体的收益活动中未使用的资产。

  • 未包含在上级实体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

  • 当被投资方的主要活动已经开始时,投资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 在将债务成本和权益资本转化为资本的受监管被投资企业中进行的投资。

  • 通过捐赠者的赠予或赠款获得的资产,赠与或赠款仅限于这些资产的获取。

  • 通常以重复方式制造的库存。

如果土地正在进行准备将其用于预定用途的必要活动,则只能将与土地相关的利息成本资本化。如果是这样,那么购买土地的支出就符合利息资本化的条件。

如果实体在新购得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则与建筑物相关的利息成本应资本化为建筑物资产的一部分,而不是土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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