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分离
职责分离概念禁止将责任分配给一个人来获取资产,保管资产以及相关的记录保存。例如,一个人可以下订单购买资产,但另一个人必须在会计记录中记录该交易。通过分离职责,要进行欺诈要困难得多,因为至少必须有两个人共同努力才能做到这一点-与由一个人负责会计交易的各个方面的情况相比,这种可能性要小得多。
职责分离的示例有:
现金。一个人打开包含支票的信封,另一个人在会计系统中记录支票。这降低了将支票从公司中删除并存入个人自己的支票帐户的风险。
应收账款。一个人记录了从客户那里收到的现金,另一个人创建了给客户的贷项凭证。这样可以减少员工转移客户的收款并用与该客户帐户匹配的信用额进行盗窃的风险。
存货。一个人从供应商处订购商品,另一个人在会计系统中登录收到的商品。这可以防止购买者将进货挪作他用。
工资单。一个人编辑工资单的总工资和净工资信息,另一个人验证计算结果。这可以防止薪资业务员人为地增加某些员工的薪酬,或者避免创建和支付假员工。
职责分离的问题在于,与由一个人负责交易的所有方面相比,效率低下,耗时得多。因此,在决定是否在某些区域实施职责分离时,应在提高控制水平和降低效率之间进行权衡。控制上的改进很有可能不足以抵消效率水平的下降。
关于职责分离的一个误解是它减少了会计错误的数量。仅当重复输入数据或多个人验证彼此的工作时,才会发生这种情况。这不是职责分离概念的目标,该概念旨在将某些任务分配给一个人,而将其他任务分配给另一个人-该概念不是为重复任务而设计的,因此不太可能减少会计错误。
类似条款
职责分离也称为职责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