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计原则

应计原则是一个概念,您应在会计交易实际发生的期间而不是与现金相关的现金发生的期间记录下来。权责发生制是所有会计框架的基本要求,例如公认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正确使用权责发生制的例子包括:

  • 当您向客户开具发票时(而不是客户付款时)记录收入。
  • 在产生费用时记录费用,而不是在付款时记录。
  • 当您为客户开具发票时(而不是当客户明显不会付款时)记录估计的坏账金额。
  • 记录固定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的折旧,而不是在购买期间将其计入费用。
  • 在销售人员赚取佣金的期间内记录佣金,而不是在其获得佣金的期间内记录。
  • 在所赚取的时期而不是在所支付的时期内记录工资。

正确实施后,应计原则可让您汇总一个会计期间的所有收入和费用信息,而不会因该会计期间产生的现金流量而引起的扭曲和延迟。

根据应计原则记录交易可能需要使用应计日记帐分录。此类赊销条目的一个示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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