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估

重估用于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当前市场价值。这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一种选择,但在公认会计原则下是不允许的。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后,将以其公允价值减去其后任何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金额来确定固定资产。组织无法选择性地将重估应用于单个固定资产。而是将其应用于整个资产类别。

仅当有可能可靠地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时才可以使用重估。公司还必须定期进行重估,以确保公司记录中资产的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没有重大差异。

如果选择使用重估,并且重估导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增加,则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并将其累积在名为“重估盈余”的帐户中。但是,如果该增加抵消了先前在损益中确认的同一资产的重估减少,则将损益的重估收益确认为先前损失的程度(从而消除损失)。

如果重估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则确认损益的减少。但是,如果该资产的重估盈余中有贷方余额,请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的减少额以抵消贷方余额。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减少会减少该企业可能已计入权益的任何重估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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