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是破产程序,在该程序中,归档实体破产并清算其资产。法院任命受托人清算企业的资产,然后将其用于支付有担保债权人,再由其支付无担保债权人的款项。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宣布第7章破产。个人申请第七章破产可以使法院免除大部分债务,尽管a养费,子女抚养费以及某些税款和学生贷款将在破产后幸存下来并仍然是个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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