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股票期权

奖励股票期权(ISO)使接收者可以选择以特定价格在特定日期范围内购买公司股票。如果公司的股票价格后来上涨,则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可以使用它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购买股票,然后以当前市场价格出售股票。然后,股票期权持有人将差额入囊。奖励股票期权通常只授予高级管理人员,因为它们最有可能改善公司的业绩并提高公司的股价。

激励性股票期权产生的利润在授予时或在雇员后来行使购股权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报告给雇员。一旦雇员最终出售股票,就将其作为普通收入征税;但是,如果他持有该股票至少两年,则应作为长期资本收益征税。这种类型的期权通常要求接收者在不再被发行公司雇用后的90天内行使或放弃期权。除非遵循以下规则,否则ISO出于税收目的是无效的:

  • 公司所有权。除非所有人的最高期权期限限制为五年且行使至少为股票公允市场价值的110%,否则不得授予拥有雇主所有类别股票百分之十以上的人的期权。

  • 仅限员工。公司只能向其雇员发行激励性股票期权,并且这些人必须继续被公司雇用,直到行使日期前90天为止。

  • 最大运动。在一个日历年内,通过ISO交易购买的股票的最大公允市场总价值不能超过100,000美元。行使金额超过100,000美元的任何款项,均被视为不合格的股票期权。

  • 最长期限。股票期权的最长期限是十年。

  • 转账。接收人无法转让期权,必须在该人的一生中行使期权。

如果员工通过激励性股票期权获得股票并愿意持有该股票至少两年,则可以通过以长期资本利得率缴税来实现可观的节税。但是,等待两年还会带来股票公允市场价值下降的风险,从而抵消了以较低税率支付的任何储蓄。美国国税局创建了第83(b)条选举来减轻这种风险。根据第83(b)条,购股权接受者可以在购股权行使日期的30天内根据股票的购买价格与其公允市场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普通应纳税所得额。当员工在以后出售股票时,任何随后的增量收益都应按照长期资本收益率征税。

在激励性股票期权计划下,对股票期权的接收者来说,主要的危险是替代最低税(AMT)。 AMT是对个人所欠所得税的单独计算,旨在防止某些高收入个人避免缴纳所得税。如果AMT高于某人的正常所得税负债,则他们应向AMT支付费用。 AMT要求员工针对购股权的行使价与股票在行使日的公允市场价值之间的差额计算应纳税额。如果随后将AMT应用于员工,则该员工可能被迫立即出售股票以支付其税单。如果员工选择改为持有股票,而股票的价值随后下降,则该员工仍需承担基于较高股票价格的AMT税。因此,AMT的净效果是,明智的员工通常会立即出售其股票,而不是冒着其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后者可能会产生更少的用于支付AMT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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