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会计

信托会计涉及记录与信托或遗产实体相关的交易,并发布有关实体状态的定期报告。此会计处理以现金为基础,在收款时记录现金,在付款时记录付款和分配。

受托人的会计工作大部分涉及确定应将收支分配给收入还是本金。收入是从本金资产获得的作为当前收益的金钱或财产,而本金是信托持有的财产,以供日后分配给剩余的受益人。相关遗嘱或信托文件中可能包含有关如何分配收支的规则;如果不是,则受托人使用《统一本金和收入法》(由适用的州政府修改)中规定的规则。

此外,遗嘱或信托协议可能具有独特的分配方案,从定期发行收入的标准方法到收入受益人,其余的受益人在以后接受本金。因此,与特定遗产或信托相关的会计可能与其他遗产或信托所需的会计完全不同。

受托人至少每年一次对所有受托人受益人进行信托会计。该文档没有固定格式,但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 封面和帐户摘要

  • 收据时间表

  • 支付时间表

  • 分发时间表

  • 损益表

  • 现有资产的开始和结束时间表

另一个受信会计问题是账面价值的概念。在大多数会计框架中,这仅表示资产的当前账面价值,但在受托会计系统中,这意味着在特定事件(例如受托人开始管理)之后已对资产的价值进行了重新计量,以便随后进行更改资产价值的归属可以归因于该特定受托人。

受托人可能还需要考虑收入与本金之间的转移。可能需要进行这些交易来支付大笔费用,进行大量的资本投资或支付信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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