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确认原则规定,仅应在获得收入时记录收入,而不是在收集相关现金时记录收入。例如,除雪服务以其标准费用100美元完成了公司停车场的耕种。即使在几周内预计客户不会付款,它也可以在耕作完成后立即确认收入。此概念已纳入会计的权责发生制。

该示例的一种变体是,当提前支付相同的除雪服务1,000美元,以在四个月内为客户的停车场进行耕作时。在这种情况下,服务应在协议涵盖的四个月中的每个月确认预付款的增加额,以反映其赚取付款的速度。

如果对是否会从客户那里收到付款存有疑问,则卖方应确认可疑客户的准备金,其金额应为预计客户将放弃的付款额。如果有重大疑问, 任何 将会收到付款,那么公司在收到付款之前不应该确认任何收入。

同样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如果实体预先从客户那里收到付款,则该实体将该付款记录为负债而不是收入。只有完成与客户的安排下的所有工作后,才能将付款确认为收入。

在现金会计基础上,您应该在收到现金付款时记录收入。例如,使用与上述相同的方案,即使在除雪服务完成所有工作几周后,除雪服务才会收到来自其客户的付款才确认收入。

类似条款

收入确认原理也称为收入确认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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