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计利息定义

应计利息是自上次付息日期以来债务累计的利息金额。该概念通常用于汇总会计期间结束时应收或应由企业支付的未付利息额,以便在正确的期间记录交易。此方法仅在应计会计基础下使用。

例如,有一笔10,000美元的应收贷款,利率为10%,已收到一笔款项,涉及到当月15日的期间。要记录从当月的16日到30日赚取的应收利息的额外金额,计算公式为:

(10%x(15/365))x $ 10,000 =应计利息$ 41.10

付款接收方的应计利息金额是应收利息(资产)帐户的借方,是利息收入帐户的贷方。借方记入资产负债表(作为短期资产),贷方记入损益表。

实体应付款的应计利息金额是借记到利息支出帐户的借方和贷记到应计负债帐户的贷方。借方记入损益表,贷方记入资产负债表(作为短期负债)。

在这两种情况下,这些都标记为反向条目,因此在下个月的月初将其反向。因此,这些交易的最终结果是收入或费用的确认在时间上向前移动。

当应计金额与财务报表无关紧要时,记录应计利息是没有用的或没有必要。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记录只会使财务报表的生成比实际情况更为复杂,并且会带来出错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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