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类型

优先股是指公司持有人有权获得发行人支付的固定股息的公司股份。在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派发任何股息之前,必须先支付该股息。同样,如果公司解散,优先股的所有者将先于普通股的所有者被偿还。但是,优先股的持有人通常不像普通股持有人那样对公司事务拥有任何投票控制权。优先股的类型为:

  • 可召回。发行公司有权在特定日期以一定价格回购这些股票。由于看涨期权倾向于限制优先股可以升值的最高价格(在公司回购之前),因此它倾向于限制股票价格升值。

  • 可转换。这些优先股的所有者可以选择(但没有义务)以一定的转换率将其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当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时,这是一个宝贵的功能,因为优先股的所有者可以通过转换其股票来实现可观的收益。

  • 累积的。如果公司没有财务资源向优先股的所有者支付股息,那么它仍然具有支付负债,并且只要该负债未支付,就不能向其普通股股东支付股息。

  • 非累积。如果公司不支付计划的股息,则没有义务在以后的日期支付股息。此子句很少使用。

  • 参与。如果股票协议中有参与条款,发行公司必须向优先股所有者支付增加的股息。本条款规定,收益的一部分(或发行给普通股所有者的股利)将以股利的形式分配给优先股的所有者。这些股票也有固定的股息率。

类似条款

优先股与优先股相同。术语“优先股”在欧洲更为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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