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方法

收购方收购另一家公司并使用GAAP时,必须使用收购方方法记录该事件。此方法要求执行一系列记录购置的步骤,这些步骤是:

  1. 衡量已获得的任何有形资产和负债

  2. 衡量已获取的任何无形资产和负债

  3. 衡量所收购业务中任何非控制性权益的金额

  4. 衡量支付给卖方的对价金额

  5. 衡量交易中的任何商誉或收益

我们将在下面处理每个步骤。

1.计量有形资产和负债

以购买日(即购买方获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的日期)的公允市场价值计量有形资产和负债。有一些例外情况,例如租赁合同和保险合同,这些合同自其成立之日算起。但是,大多数资产和负债应自购买日起计量。此类公允价值分析通常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

2.计量无形资产和负债

以购买日(即购买方获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的日期)的公允市场价值计量无形资产和负债。与购置有形资产和负债相比,这对购置者而言往往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因为被购者可能没有在资产负债表中记录许多此类项目。根据GAAP,某些无形资产不能被确认为资产。

3.计量非控制性权益

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并记录在被购买方的非控制性权益。如果存在活跃市场,则公允价值可以从被购买方股票的市场价格得出。由于没有与非控制性权益相关的控制权溢价,因此该金额可能比收购方为购买企业而支付的价格要低。

4.衡量对价

可以向卖方支付的对价有很多类型,包括现金,债务,股票,或有收益以及其他类型的资产。不论支付哪种对价,均以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收购方应在此对价中包括任何未来付款义务(例如收益)的金额。

5.衡量商誉或讨价还价购买收益

完成上述所有步骤之后,收购方必须使用以下计算方法将任何商誉或讨价还价的收益重新计入:

已付代价+非控制性权益–购入可识别资产

+获得的可识别负债

如果此计算导致了讨价还价的购买(以前称为负商誉),则收购方支付给被收购方的价款少于其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表明其价值。议价购买自购买日起确认为收益。

概括

此处记录的记录购置的许多步骤不能总是及时完成,以在购置完成时在会计期间中准确记录。如果看来会计将被延迟,则收购方应报告其在有关会计期间内的最佳估计,然后根据截至收购日为止的事实和情况,在以后调整这些数字。稍后产生的信息可能会导致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后续更改,但不应将其用于追溯调整原始收购条目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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