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贷款
贷款是一种安排,财产所有人允许另一方使用它(通常是现金)来交换利息,并在贷款安排结束时归还财产。贷款记录在期票中。如果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之日仍要偿还贷款的任何部分,则该贷款的剩余余额称为应付贷款。
如果贷款本金在下一年内偿还,则在资产负债表上将其归为流动负债。超过一年的本金的任何其他部分应分类为长期负债。如果违反了一项贷款的契约,但放款人放弃了契约的要求,则仍可能意味着该笔贷款的全部款项应在技术上一次性偿还,在这种情况下,应将其归类为流动负债。
借款人将来对贷款所欠的利息不会记录在会计记录中;它仅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记录,因为所欠的利息成为实际负债。
在某些借款人似乎无法偿还某些贷款的情况下,贷方可能不得不为呆账准备金以抵消其应付贷款的投资组合。
应付贷款与应付账款的不同之处在于,应付账款不收取利息(除非延迟付款),并且通常基于所购商品或服务。应付贷款收取利息,通常以较早从贷方收到的现金为基础。
作为应付贷款的示例,一家企业从第三方贷方获得100,000美元的贷款,并将其记录为借方到现金帐户,贷方到应付贷款帐户。一个月后,企业偿还了10,000美元的应付贷款,加上利息,在应付贷款帐户中留下了90,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