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确认
审计员检查客户公司的会计记录时,一种验证应收账款是否存在的主要技术是与公司客户确认。审计师这样做是用应收帐款确认书。这是公司官员签署(但由审计师邮寄)给审计师从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报告中选择的客户的信。该信函要求客户直接与审核员联系,以确认书中指定的日期起计入账簿上的公司应收账款总额。审计师通常会选择应收账款中有大量未清应收账款的客户,以次要考虑的是应收账款逾期,然后随机选择应收账款余额较小的客户。
由于通过确认获得的信息来自第三方,因此它被认为比审计师从客户公司的内部记录中获得的任何信息都具有更高的质量。
确认有两种形式:
肯定确认。无论客户是否同意确认中列出的应收款信息,这都是向审计师提供答复的请求。
负面确认。仅当客户对确认中包含的应收帐款信息存在问题时,才要求与审核员联系。这是一种不太可靠的证据形式,因为客户倾向于不与审计师联系,这导致审计师认为客户同意所提供的应收账款信息。
如果客户不将确认书退还给审核员,则鉴于这种形式的证据质量很高,审核员可能会花相当长的时间来获取确认书。如果无法获得确认,则审核员的下一步是调查后续的现金收入,以查看客户是否已为未确认的发票付款。这是有力的第二种证据,表明当时存在被审计的报告期末尚未偿还的应收账款。
如果从客户收到的信息与公司应收款报告中列出的应收款额不同,则审计师通常会要求公司核对差额,然后审计师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