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会计现金基础

修改后的会计现金基础同时使用现金基础和权责发生制。在现金制下,您可以在有进款现金或出款现金时确认一笔交易;因此,从客户收到现金会触发收入的记录,而供应商的付款会触发资产或费用的记录。在权责发生制下,您记录收入时的收入和发生时的费用,而与现金的任何变动无关。

修改后的现金基础在现金和权责发生制之间建立了部分头寸。修改后的基础具有以下功能:

  • 记录现金水平发生变化时的短期项目(现金基础)。这意味着,损益表中几乎所有元素都是使用现金基础记录的,应收账款和库存未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上。

  • 记录具有应计项目(应计基准)的长期资产负债表项目。这意味着固定资产和长期债务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上,而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则记录在损益表中。

修改后的现金基础所提供的财务信息比现金基础记录保留所能找到的更为相关,并且通常这样做的成本要低于维护一套完整的应计会计记录所需的成本。因此,可以认为它是一种经济有效的簿记方法。

修改后的现金制使用双重记账法,因此可以将产生的交易用于构建完整的财务报表集。仅使用单项输入系统不可能有修改的现金会计基础。

由于修改后的现金制是通过通用用法开发的,因此对于修改后的现金制所允许的内容没有确切的规范。没有会计准则对其使用施加任何规则。如果使用修改后的现金制,则应以相同的方式在一致的基础上处理交易,因此最终的财务报表在时间上具有可比性。

根据公认会计原则(GAAP)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不允许使用修改后的现金基础,这意味着使用该基础的企业将需要更改其现金中记录的那些交易要素的记录基础,因此它们现在是应计基础交易。否则,外部审计师将不会在其财务报表上签字。但是,这些变更少于企业要从现金制完全转换为应计制的基础上所需的变更。

相反,只要不需要使财务报表符合GAAP或IFRS,则修改后的现金基础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财务报表仅在内部使用,则可能是这种情况;这种情况最常见的情况是企业是私有企业,不需要融资。


$config[zx-auto] not found$config[zx-overlay] not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