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收购

免税收购是指可以延迟确认收益的目标公司的购买。延期确认收益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因为这会延迟所得税的支付。拟议的交易必须将以下三个概念全部纳入IRS批准的收购结构中,才能允许收益递延:

  • 善意的目的。提议的交易必须具有真正的商业目的,而不是延期或完全避免税收。

  • 商业企业的连续性。收购方必须继续经营所收购的实体,或者至少在企业中使用所收购资产的很大一部分。

  • 兴趣连续性。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必须在收购实体中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通常被认为至少是购买价格的50%),才能在其中拥有持续的财务权益。

可用于递延所得税的IRS购置模型称为A,B,C或D型重组(我们将其称为购置类型,而不是重组类型)。接下来介绍这些获取结构的IRS要求。

类型“ A”的重组

“ A”类采集具有以下特征:

  • 付款的至少50%必须在收款人的股票中

  • 出售实体已清算

  • 收购方收购卖方的所有资产和负债

  • 它必须符合善意目的规则

  • 它必须满足企业规则的连续性

  • 它必须符合利益连续性规则

  • 必须由两个实体的董事会以及出售实体的股东批准

这种交易类型是可用的更灵活的替代方案之一,因为它允许混合使用多种付款类型。它还允许卖出的股东推迟确认与交换收购方股票的股票有关的所得税。但是,股东必须确认支付给他们的所有非股权支付的收入。另外,由于被收购方已经清算,这将终止所有尚未到期的被收购方合同,这可能给收购方带来麻烦。

类型“ B”的重组

“ B”型采集具有以下特征:

  • 现金不得超过总对价的20%

  • 至少80%的被购买者的股票必须以购买者的有投票权的股票来购买

  • 收购方必须购买至少80%的被收购方已发行股票

  • 如果结果可能是用收购方的有投票权的股份收购了被收购方不到80%的股票,则不能给以被收购方股东以现金而不是股票的方式;即使具有此选项,也不允许使用“ B”型采集

  • 出售实体成为收购方的子公司

  • 它必须符合善意目的规则

  • 它必须满足企业规则的连续性

  • 它必须符合利益连续性规则

  • 必须由两个实体的董事会以及出售实体的股东批准

当卖方需要继续经营卖方的业务及其合同时,“ B”型收购最有用。但是,它迫使卖方接受几乎所有买方股票作为收购的付款。

类型“ C”的重组

“ C”类收购是将卖方的资产转让给收购方,以换取收购方的有投票权的股票。此采集具有以下特征:

  • 收购方必须购买被收购方资产至少80%的公平市场价值

  • 购买方只有在使用其有投票权的股票购买被购买方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至少80%时,才能使用现金

  • 出售实体必须清算

  • 它必须符合善意目的规则

  • 它必须满足企业规则的连续性

  • 它必须符合利益连续性规则

  • 收购方可能无需获得股东的批准,因为这是一项资产购买。被收购实体必须获得其股东的批准。

当收购方希望将交易视为资产购买,而卖方希望主要以股票形式支付以推迟确认所得税时,“ C”型收购最有用。

类型“ D”的重组

“ D”类收购的目的主要是将业务细分为较小的部分,然后将其拆分为股东。以下是“ D”类型概念的变体:

  • 摆脱。公司至少分为两个实体,现有股东将获得新实体的股份。

  • 分开。公司分为不同的实体,其中一些股东仅保留其在原始实体中的股份,而其他股东则上缴其股份以换取新实体中的股份。

  • 分开。公司创建了几个新实体,将其资产和负债转移给它们,然后进行清算。股东权益转移到新实体。

这里提到的所有变体都是为内部重组而设计的,而不是为收购外部实体而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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