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产品退货

在存在与商品销售相关的退货权的情况下,企业应为产品退货创建储备金。在以下情况下,可能无法得出对未来产品回报的合理估计:

  • 需求变化。需求水平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取决于技术过时或其他因素。

  • 暂无信息。该公司很少或根本没有有关所售商品的历史经验。

  • 退货期长。给予客户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将货物退还给公司。

  • 最小同质。过去一直没有同质交易,可以从中得出退货历史记录。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创造了其他因素,这些因素也可能使企业无法可靠地估算产品收益。这些因素是:

  • 公司的分销渠道中有大量库存。

  • 现在市场上竞争的产品包含更好的技术,或者期望它们将获得市场份额。

  • 该公司的大部分业务是与一个分销商合作。

  • 有问题的产品是新产品,没有退货历史。

  • 该公司对分销商持有的库存量或分销商出售给客户的数量几乎没有了解。

  • SEC还指出,可能还有其他问题影响公司销售的产品的市场需求,这可能会干扰对产品退货准备金的估算。

如果上述任何因素干扰企业估算产品退货金额的能力,则在客户退货产品的能力到期之前,企业不应确认任何相关收入。 SEC也认为接受从退货最大估计得出的产品退货准备金是不可接受的。 SEC的建议仅适用于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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