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累积优先股
非累积优先股允许发行公司跳过股息并取消公司最终支付这些股息的义务。这意味着,股东无需就未支付的任何股息提出索偿。例如,ABC公司通常向优先股股东派发0.50美元的季度股息。但是,董事会认为第三季度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股息。由于优先股是非累积性股票,因此公司没有义务支付遗失的股息,而且这些股票的持有人也没有向公司提出索偿要求。
通常,发行公司不能在不向非累积优先股股东支付股利的同一年向其普通股持有人发行股利,尽管这取决于与股票相关的基本条款。
非累积优先股极为罕见,因为它使股票持有人处于不确定的地位,无法确保收入来源。相反,股票实际上与普通股相同,在普通股中,股息的发行是董事会的特权。从理论上讲,投资者可以通过选举不同的董事来间接影响股利的发行。可以理解的是,很少有公司发行这种类型的股票,因为除非有很大的折扣,否则投资者不太可能购买它们。
可以更改与非累积优先股相关的条款,以提高股票对投资者的价值,例如只允许跳过少量股息。但是,这些类型的条款可能会使公司面临财务风险,因此,必须根据公司持续支付其投资者的能力来考虑这些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