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银行对帐单上记录退回的存款

当公司向银行存入支票,而银行拒绝将相关现金金额存入公司的银行帐户时,将产生返还的存款。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如下:

  • 最初开立支票的银行拒绝支票。当提取支票的帐户中的未支配现金少于支票上所述的金额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

  • 支票上有错误,例如签名,日期,收款人姓名或金额缺失。

  • 支票是在另一个国家/地区的银行开具的,通常会导致自动拒收。

每当退还存款时,银行都不会在发送给公司的月末银行对帐单上将其作为现金来源。如果公司已经在其自己的记录中将其存款记录在现金帐户中(在进行银行存款之前几乎总是这样),则它必须在其自己的记录中冲销该笔存款。否则,现金的账面余额将高于银行的现金余额,其差额为返还的押金金额。

存款的冲销通常通过公司会计软件的现金收款模块处理,该模块将贷记现金帐户并从应收帐款帐户中扣除(假设相关支票付款是应收客户欠款的未付发票)。

此外,银行可能会收取与退回的押金相关的服务费,尽管该金额可能会计入当月的总服务费。公司必须将费用记录为现金帐户的贷方和费用帐户的借方。

应使收款人员知道所有退回的支票,以便他们可以立即联系相关客户,以确保进行了补充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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