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原理
实现原则是这样的概念,即只有分别交付或提供与收益相关的基础商品或服务后才能确认收益。因此,只有在获得收入后才能确认收入。理解实现原理的最佳方法是通过以下示例:
预付款项。客户预先支付1,000美元购买定制设计的产品。在产品工作完成之前,卖方不会实现$ 1,000的收入。因此,这1,000美元最初被记录为负债(在未实现收入帐户中),然后仅在产品发货后才转为收入。
服务预付款。客户需要预先支付6,000美元才能获得全年的软件支持。在对该产品执行工作之前,软件提供商不会实现6,000美元的收入。这可以定义为时间的流逝,因此软件提供者可以首先将整个6,000美元记为负债(在未赚取的收入帐户中),然后每月将其中的500美元转移到收入中。
付款延迟。卖方以信用方式将商品运送给客户,并向客户收取$ 2,000的商品费用。由于没有其他赚钱活动要完成,因此卖方在发货完成后就立即意识到全部2,000美元。延迟付款是与收入实现无关的融资问题。
多次交付。卖方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根据该合同,它以2500万美元的价格将飞机出售给一家航空公司,再加上一年的发动机维护和初始飞行员培训。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必须在销售的三个组成部分之间分配价格,并在完成每个组成部分时实现收入。因此,它可能会在交付时实现与飞机有关的所有收入,而培训和维护组件的实现将被推迟到获得为止。
当公司想要加速收入的确认时,通常会违反实现原则,因此,在完成所有相关的收入活动之前要先预定收入。
审计师在确定客户的预订收入是否有效时会密切注意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