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租赁的标准

资本租赁是指出租人仅为租赁资产提供融资,而所有其他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的租赁。这导致将资产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记录在其总分类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承租人只能将资本租赁付款的利息部分记录为费用,而不是比较普通的经营租赁情况下的全部租赁付款额。

笔记: 资本租赁概念在《 2016-02年会计准则更新》(2016年发布,于2019年生效)中被融资租赁概念所取代。因此,以下讨论仅出于历史目的。

资本租赁的标准可以是以下四个替代方法之一:

  • 所有权。租赁期结束时,资产的所有权从出租人转移到承租人;或者

  • 议价购买选项。承租人可以在租赁期满时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从出租人那里购买资产;或者

  • 租期。租赁期至少占资产使用寿命的75%(并且在此期间不可撤销);或者

  • 目前价值。租赁所需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至少为租赁开始时资产公允价值的90%。

如果租赁协议包含以上四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则承租人将其记录为资本租赁。否则,该租赁记录为经营租赁。这两种租赁的记录如下:

  • 资本租赁。所有租赁付款的现值均被视为资产成本,该成本记录为固定资产,并冲抵资本租赁负债帐户中的贷方。当每月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时,承租人会记录资本租赁负债帐户的减少额和利息支出。承租人还记录定期折旧费用,以逐渐减少其会计记录中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经营租赁。将每次租赁付款记录为费用。没有其他条目。

给定资本租赁的确切定义,租赁各方通常在签署租赁之前就清楚其租赁安排的状态,并且通常会写出租赁协议,以便将该安排明确定义为资本租赁或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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