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数本息比

利息收入倍数衡量了组织偿还债务的能力。贷方通常使用该比率来确定潜在借款人是否有能力承担任何额外的债务。该比率是通过比较可用于偿还债务利息费用的企业收益除以利息费用金额而得出的。公式为:

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所赚利息的倍数

例如,一家企业的净收入为100,000美元,所得税为20,000美元,利息支出为40,000美元。根据此信息,其乘以的本息比率为4:1,其计算公式为:

($ 100,000净收入+ $ 20,000所得税+ $ 40,000利息支出)÷$ 40,000利息支出

比率小于1表示企业可能无力偿还其债务,因此更有可能拖欠其债务;低比率也是即将破产的有力指标。高得多的比率是一个强有力的指标,表明偿还债务的能力对借款人而言不是问题。

此比率有许多缺陷,它们是:

  • 公式分子中指出的EBIT数字是一种会计计算,不一定与所产生的现金量有关。因此,该比率可能很高,但是企业实际上可能没有任何现金可用来支付其利息费用。相反的情况也可能是正确的,即使借款人实际上拥有大量正现金流,其比率也很低。

  • 公式分母中出现的利息费用金额是一种会计计算,可能会包含债券销售的折价或溢价,因此不等于必须支付的实际利息费用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最好使用债券正面的利率。

  • 该比率未考虑任何迫在眉睫的本金支付,本金支付可能足以导致借款人破产,或者至少迫使其以更高的利率进行再融资,并且贷款契约比目前更为严格。 。

同样,利息收入倍数的一种变化是也要从分子中的EBIT值中扣除折旧和摊销。但是,折旧和摊销与企业长期购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需求间接相关,因此可能不代表可用于支付利息费用的资金。

类似条款

赚取的时间利息也称为利息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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