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转移
优先转移是指破产实体在破产前90天内支付的款项,必须由收款人偿还。当债务人在付款时无力偿债时,付款被认为是优先转移,付款的效果是使收款人比其他未付款的债权人处于更好的地位。
如果收款人是公司内部人士,则90天的期限将延长至破产日期之前的一年。内部人员被认为是可以控制债务人或该人亲属活动的人。适用期限的这种延长是根据内部人比其他任何债权人都早知道流动性问题的理论进行的。
优惠转移概念背后的目的是将资金退还给破产实体,然后可以从中将其分配给其债权人。否则,那些幸运地已经被破产实体付清债务的债权人会比其他债权人表现得更好。